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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65足球外围网站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平安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3-16 来源: 编辑:

 

2016年365足球外围网站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平安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市民政局系统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的重大部署,积极适应民政工作新常态,坚持法治引领,以综治项目化管理为抓手,以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有效防控风险,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能作用,深化法治民政、平安民政建设。

一、落实综治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健全目标责任。完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逐级落实综治工作“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并严格实行2016年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组(党委)社会治理形势和平安建设季度分析制度,及时研究民政局系统社会治理的重大问题,落实主要领导抓好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坚持把综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将综治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市民政局将综治工作列入重点民政工作评估内容,推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基层。

2、推进项目化管理。全面实施市民政局系统综治职能工作项目化管理,明确本单位项目实施主体、完成时间和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一项一项抓好“2016年职能工作项目清单”的落实,提高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责任全部落实。

3、强化检查督促。认真履行综治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对专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办考评,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消除安全隐患,积极指导综治联系点、禁毒联系点开展工作,组织好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检查考评。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4、落实社会救助制度。落实低保特困人员重点救助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5、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贯彻实施《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湖北省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指导标准》、《荆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及时、有序、高效开展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6、主动救助生活无着人员。落实定期巡查和巡回救助制度,继续开展送温暖、送清凉等专项救助活动,深化“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完善生活无着流动人员身份甄别查询工作机制,加大受助滞站人员寻亲力度,建立滞留人员多元化照料安置渠道。会同公安机关为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加强救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救助保护条件,强化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控。协调建立农村“三留”群体信息管理系统,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干预帮扶工作机制。

7、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建设农村空巢失能老人幸福院,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探索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长效运营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等服务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健全养老机构许可准入、运营和退出机制。

三、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8、创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切实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政策创制、组织实施、推进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严格规范离退休国家公务员在社会组织担任负责人。落实“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引导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到县(市、区)登记。推进社会组织“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9、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社区建设深入发展。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探索推进“三社联动”和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推动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认真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科学化水平。

10、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从“组织、制度、队伍、创新”四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村务、居务公开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村(居)民自治、民主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和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将其建设成基层组织活动的阵地、公共服务的窗口和党在基层的地标性建筑。做好2016年55个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确保省级验收达标。加强村(居)委会干部培训。

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确保涉军群体总体稳定

11、精准落实优抚保障政策。认真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确保复退军人群体总体稳定。进一步规范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审核认定工作。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待遇标准,把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优先纳入精准扶贫工程,解决200户优抚对象住房困难问题。加强优抚数据标准化建设。开展优抚政策落实检查督导。建立全省优抚信息联络员制度,健全优抚对象诉求信息反馈机制。组织参加优抚数据、评残追烈、档案管理、双拥宣传培训班,全面提高基层优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12、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积极推行“阳光安置”, 争取优质岗位资源用于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确保安置率达100%。认真做好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妥善安置好残疾退役士兵,确保符合移交条件的残疾退役士兵当年接收安置任务完成率100%。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实现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100%、有培训意愿退役士兵参训率100%的目标。

13、做好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做好年度伤病残退休干部(士官)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继续开展军休干部“手牵手帮战友”、关心下一代、精准扶贫活动,提升军休工作社会影响力。提高服务效能,为实现军休干部“六个老有”目标创造条件。

五、规范社会事务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14、创建平安边界。全面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加强边界管理,排查纠纷隐患,维护边界平安和稳定。完成2016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15、深化殡葬改革。完善和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加快绿色生态殡葬建设步伐。巩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成果,深化殡葬行风建设,规范基本殡葬和选择性殡葬服务,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工作。

16、加强婚姻收养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电子台账,推进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继续完成1994年以后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工作。以婚姻登记机关为平台,探索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切实维护收养儿童权益。

六、夯实平安建设基础,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水平

17、统筹推进城乡网格化管理。按照省厅《关于发挥全省民政系统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鄂民政发〔2014〕39号)要求,以第六轮“三万”活动为载体,认真讨论研究,加快建设民政综合信息平台,积极推进民政部门有关数据、事项和运行等进网格。

18、切实加强禁毒工作。指导基层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强机构建设,配齐戒毒社工,开展戒毒人员就业培训,提供社区就业安置岗位。对符合帮扶救助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

19、加强民政信访工作。积极推动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权益保护以及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引导民政服务对象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健全网上民政舆情处理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特殊群体、敏感时期的监控和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认真解决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突出问题。

20、深化“平安民政”建设。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平安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民政局系统“长安杯”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着力构建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排查,大力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犯罪、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消防安全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非正常死亡事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群体性事件和个体极端事件、无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人员、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无失密泄密等问题的发生。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