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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阶段性任务
发布时间:2017-12-12 来源:湖北省地名普查办 编辑:

湖北省各级普查机构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要规范地名管理,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科学组织、统筹协调,克服困难、连续作战,密切合作、扎实推动,高质量完成了普查阶段性的各项任务。

形成“六个理念” 全省普查工作成效彰显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普查成功的根本。湖北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将地名普查定位为国家任务、政府工程、重点工作,全省共印发342份政府文件和750份普查领导小组文件。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各市州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层层签订了《普查工作目标责任状》,普查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连续两年将地名普查列为重点督查项目并开展了全省全覆盖督查。许多地方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普查,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督促检查,开展了356次市州督查、1003次县级自查、1061次工作整改,对252个单位进行了函询,对108家单位和26人进行了通报,对44家单位和54人进行了约谈,在政策、资金、人员上给予普查大力支持,免去了后顾之忧,工作开展不再瞻前顾后、捉襟见肘、步履维艰,成为普查成功的根本。 

普查机构有力组织是普查成功的前提。全省各级普查机构有序组织召开普查会议、开展工作培训,全省累计101642人次参加了2450场次的会议和培训。省普查办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财政普查补助资金10930万元,各级普查机构积极将普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套普查资金17983.47万元,认真选调、选聘普查工作人员和“五老”专家,高质量地组建了21279人的全省普查队伍。省普查办开展了6轮全省督导,对24个县市进行了专业救援,联合省文史馆、省方志办促成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湖北省千年古县调研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文化湖北建设工程”,30个千年古县列入调研名单,86个县(市、区)成立了保护专班,66个县(市、区)出版了地名文化丛书,32个县(市、区)制作了地名标准图或图集。正是各级普查机构有力组织和精心安排,成为普查成功的前提。 

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是普查成功的基础。地名普查关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广大群众关心普查、支持普查,有的积极为普查建言献策,有的争当普查义务宣传员,有的主动联系普查人员提供资料,有的协助普查人员收集资料,有的号召亲朋好友关注普查。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呼应人民心声,省普查办联合省文史馆、省方志办开展的全省首届最美地名评选和最美地名故事征集活动,共有881266人次参加投票,最终评选出湖北首届100个最美地名和200个最美地名故事,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各地方普查机构共发送了355742条宣传短信微信,张贴了37331条宣传标语,制作了1570个宣传灯箱,发表了1176篇普查撰文,播送了918篇电视广播报道,开通了275个QQ群,92个县(市、区)拍摄了地名宣传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反响。正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高度信任,对社会发展的强烈责任感,使湖北省地名普查具有了最重要、最坚实的工作后盾和力量源泉,成为普查成功的基础。 

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是普查成功的保障。地名普查涉及民政、发改、经信、教育、民宗、公安、财政、国土、住建、交通、水利、林业、文化、卫计、统计、工商、旅游、测绘、方志办、铁路、民航等21部门。省普查办向全省推荐了34家业务合作单位,全省全覆盖部署了普查软件,分发了以1:5万影像图和矢量图为核心的各类普查基础性数据,在检查验收阶段联合长江科学院、省国土测绘院组建了4个省级检查验收组,对103个县(市、区)开展了省级验收。省测绘局、省交通厅、省水利厅、武汉铁路局等成员单位,向普查提供了公路、水利、铁路等专业数据和地理国情普查成果数据、1:1万遥感影像图数据、1:1万交通路网数据等基础性数据,省通信管理局以正式发文的形式要求各级垂管单位提供普查所需资料,正是成员单位的鼎力支持和密切配合,成为普查成功的保障。 

普查人员倾力奉献是普查成功的关键。全省各级普查人员特别是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和“五老”专家,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放弃节假日和休息时间,认真学习普查知识和技能,深入实地开展普查,共采集入库611892条地名,调查了29152条历史地名,审定了1822条跨界自然地理实体地名,采集了854089条地名多媒体数据,形成了2000G规模的综合地名数据和1812幅普查成果图,运用“村买、乡切、县炒”的地名文化挖掘“厨艺法”,重点对全省204362条地名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地名文化挖掘,占入库地名总数的三分之一,为全省地名成果转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正是这群平凡而伟大的普查员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承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竭尽全力、精益求精的倾力奉献,成为普查成功的关键。 

依法依规科学实施是普查成功的核心。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认真制定并贯彻执行普查制度和规范方法。省普查办制定下发了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操作规程实施细则》、《作业规范》等21项湖北普查标准,各地方普查机构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普查,制订了普查实施方案、普查时间表、工作路线图和操作流程图,建立了质量管控体系、人机审核机制和保密工作规定,全省共增设13595块地名标志,标准化处理22921条地名,其中地名命名9130条、地名更名7952条、地名定名5839条,地名读音用字审定1517条,对普查的工作准备、地名调查、数据录入、数据处理、图库匹配等各个关键环节进行了严格管控,正是这些有力措施确保了普查工作的依法依规和科学实施,成为普查成功的核心。 

实现“六个目标” 全省普查创新工作硕果累累 

1979年至1986年,我国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湖北省社会面貌显著变化,科学技术今非昔比。针对此次地名普查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全省各级普查机构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贴社会脉搏,不惧风险挑战。

首次采用了“政府+社会+企业”协作连通的工作模式。不仅实现了普查借力社会、借力市场、借力智囊的工作目标,也锻炼了一支善于运用社会力量、善于与市场打交道、善于借智借脑的民政队伍。

首次推广了空间技术和历史文化融通的普查方式。运用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信、遥测遥感等现代化空间信息技术,在普查中实现了空间技术运用与历史文化承续的良好融合,将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带入了新纪元。

首次开展了全面系统和全方位贯通的地名文化挖掘。突出普查文化属性,攻克“面上有历史、点上无文化”的地名文化挖掘悖论,实现了以居民点文化挖掘为开创性引领,以地名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描述为核心内容的文化挖掘目标。

首次实施了多维立体和渠道畅通的地名文化宣传。以高度的文化自觉,传承最美地名,讲好地名故事,保护地名文化遗产,拓展地名文化宣传新渠道,谋划新方法,不断提升地名文化影响力和自信力。

首次实现了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的良性工作模式。民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形成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机制,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对普查工作的核心推动和促进作用,为普查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次形成了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共通的地名数据库。地名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实现匹配挂接,既是普查要求,也是时代所需,更是普查成果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载体,形成的比较完善的图属匹配地名数据库为湖北省地名工作立下“百年之基”。 

把握“三个重点” 全面实现地名普查开花结果 

2018年是湖北省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的关键阶段、关键时期。湖北省各级普查机构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普查成果转化项目为支撑,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为切入,以传承荆楚文脉、实现“文化湖北”为目标,全面实现地名普查开花结果。 

又好又快,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利用。一是着力推进地名图录典志编纂,省、市(州)、县(市、区)初步完成标准地名词典、标准地名志、标准地名录、标准地名图或图集的编纂;二是着力规范地名公共服务,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开展地名科学规划和地名标志设置,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围绕地名标准化、地名信息化、地名文化保护等相关领域进行创新研究。三是着力推动普查成果信息化应用,依托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名数据库,构筑地名数据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互联网+地名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平台和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初步形成地名管理长效共享机制。 

善作善成,激活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一是运用生态文明理念,实现地名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摸清地名文化遗产底数,逐步建立市(州)、县(市、区)两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积极开展千年古县、古镇、古村等重点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二是秉承与时俱进精神,实现地名文化遗产动态保护,充分挖掘、利用地名文化遗产资源,以群众易于接受的表现方式,守住历史传承,打造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地名文化产品,让地名遗产成为乡愁的重要载体和地方的特色名片。三是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实现地名文化遗产公共保护,逐步实现地名普查办向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办的职责转变,加强与文化、旅游等部门的相互合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让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真正走上“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面共建”的良性发展道路。 

细心细致,做好地名普查档案工作。一是全面整理普查档案,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归档范围、整理要求、工作流程,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归档档案准确、完整、系统、全面;二是及时归档普查档案,市(州)、县(市、区)两级地名普查办分别在普查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为普查档案内部保存和向外移交做好两手准备。三是搞好普查归档验收,省普查办按照地名普查档案检查验收标准,在全省适时组织开展地名普查档案检查验收工作。 

“寻根荆楚众志成,更待地名普查花开时”。当前,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时点和历史高度。湖北省各级地名普查机构将在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和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顽强的作风,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中再立新功,为推进湖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五个湖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